close

【中時電子報 】

林庭瑤/台北報導
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將有重大變革!依據銓敘部規畫完成的退休制度,未來公務人員年齡須達六十歲以上、服務年資需滿二十五年,或是年齡滿五十五歲、服務年資滿三十年,才能支領月退休金,另有展期及減額年金制度配套。這項新制預定二○○七年正式啟動,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。


由銓敘部新修訂的「公務人員退休法」修正案,今天將在考試院會審查,並於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。為避免衝擊過大,銓敘部另規畫,在實施日起有十年過渡期,接近退休年齡的公務人員,「服務年資」加上「年齡」需滿八十五歲,才能領取月退休金,並以逐年加一的方式,直到十年結束,作為配套。

未屆齡提前退休 扣減月退金

依據現行退休法規定,公務人員支領月退休金有兩個條件,一是服務年資滿二十五年,年齡達五十歲以上;二是年資滿十五年、年齡達六十歲以上。銓敘部官員指出,第一項的規定過於寬鬆,新制度主要針對這些人員提高門檻。

據銓敘部的規畫,未來公務人員領月退金至少需服務滿二十五年、年齡達六十歲以上;或是服務年資滿三十年、年滿五十五歲以上。官員強調,這才是「正統版」的八五制。

新修訂法案首度納入展期及減額年金的制度設計。簡言之,公務人員如果未滿六十歲就打算退休,只能等到年滿六十歲才能領月退金,這是所謂「展期年金」;如果未達六十歲就退休並堅決要領取月退俸,依規定每提前一年退休,月退休金就扣減五%,最多提前五年減額二五%,也就是年滿五十五歲以上才適用,這稱為「減額年金」。

對於接近退休年齡的現職人員,銓敘部規畫過渡條款,也就是年齡加上年資需達到八十五以上才能支領月退金。界於指標數七十五與八十五之間的,另有十年過渡期作為因應。直到十年過渡期之後,從第十一年開始,所有公務人員全數適用新制,也就是需等到六十歲後才能領取月退休金,並受到展期及減額年金的限制。

軍人教師退撫制 將同步調整

此外,為減輕退撫基金的財政負擔,未來公務員領取月退俸的額度也全面降低,包括:取消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的規定;原本規定月退休金以退休當月俸給為計算標準,改為以最近三年的平均薪資俸給為標準;原本退休金未滿半年以半年計,現改為按月計算。

據透露,由於軍人及教師人員都屬於公務人力體系,銓敘部除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之外,也將密集協調國防部與教育部,同步調整現行退撫制度。根據銓敘部統計,請領月退金人數幾乎達到公務人員退休人數八成五以上,新制對公務人員的退撫規畫影響深遠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bodyguard 的頭像
    bodyguard

    bodyguard

    bodyguar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